耗電程度與用電量

經濟部規定每一個電器用品都須要有標示,標示必須含「消耗電功率」,單位是以瓦特數(Watt)來計算,簡稱W。消耗電功率是衡量耗電程度的一種表示,意思是一個電器有多費電的意思,愈多瓦特數就愈耗電。下圖是幾種電器的標示:

▼吹風機的消耗電功率1200W
吹風機耗電量

▼電磁爐的消耗電功率1500W
電磁爐耗電量

▼山多力立扇消耗電功率75W
電扇耗電量

消耗電功率只是耗電程度而已,不代表用電量,「用電量」必須加入使用時間才有意義。電力公司的電費是依多少「用電量」來計算,是以度數為單位。

「一度電」就是1,000(W)瓦耗電的用電器具,使用一小時所消耗的電量,表示為1000瓦,小時(WH)或1瓩,小時(KWH)。其關係如下:

1 度電=1000瓦.小時(WH)=1瓩.小時(KWH)
例:10瓦的小夜燈,用電1,000小時消耗多少度電?
10瓦×1,000時=10,000瓦.小時(WH)
=10瓩.小時(KWH)
=10度電

簡單說,一度相當於1,000瓦(W)的電器使用一小時,也就是1000瓦-小時。可是電器上標示的都是消耗電功率,所以將消耗電功率換算成使用度數的簡易公式如下:

使用度數公式

例如1,200W耗電量的吹風機,使用了20分鐘,等於使用了1/3小時,使用電量

=(1200*(1/3))/1000 = 0.4度

一個1,000W的電器使用一小時用電量為一度,跟另一個200W的電器使用5小時也是一度,兩者用電量都是一度,所要繳的電費是一樣的。一個是比較耗電,但是用的時間短;一個是比較省電,但是用電的時間長,但是兩者使用的電量卻都是一度,也就是需要繳交的電費是一樣的。

冷暖氣之計算方式

冷氣機的用電量在夏天幾乎是佔了所有電費的大部分,但是冷氣機的標示是當壓縮機運轉時的消耗電功率,所以必須再乘上「壓縮機運轉率」,就是當冷氣機開著時,有多少比例的時間壓縮機在運轉。一般說來0.65是個合理值,也就是說冷氣開著10小時,只有6.5小時壓縮機在運轉。

 ▼大金分離式冷氣
冷氣機耗電量

例如大金RX25JAVET分離式冷暖氣機,消耗電功率為0.65 kW,也就是0.65千瓦,相當於650W。假若每天使用12小時,那麼一個月使用的度數(壓縮機運轉率以65%估算):

=(650*0.65*12/1000)*30 = 152度

一度多少錢

為了鼓勵大家節省能源,每度的電價台電是採取累進費率的,也就是用量愈多的部分,每度的單價是愈高的。而且分夏季以及非夏季之分,夏季的單價顯然比非夏季要高出許多。下表的費率可參考台灣電力公司電價表

▼民國102年10月1日起實施之電費表
電 價:
用戶得選按「非時間電價」或「時間電價」計費。

 
(一)非時間電價:

 

註:1.用戶因2個月抄表、收費一次,計費時各段度數係加倍計算。
2.依「電業法」第65條所稱庇護工場、立案社福機構、護理之家,及同法第65條之1所稱使用維生輔具之身障家庭,其用電依非營業用電價計費者,超過1000度以上部分,按701~1000度部分單價計費。

 

註:用戶因2個月抄表、收費一次,計費時各段度數係加倍計算。

 

 
註:離峰日如下表所列日期。

 
(三)供電容量之限制:
視本公司電力系統負載情形而定,如非夏月、週六半尖峰或離峰時間可供容量用罄時,本公司得隨時停止受理非夏月、週六半尖峰或離峰電力之申請。

五、電費之計算:
(一)非時間電價用戶:
1.每月電費按實用電度照上列電價計算,但實用電度不及底度者按底度計收,其標準如下:
(1)單相低壓電表每安培以2度計算,但電表容量超出10安培者,以20度計算。
(2)三相低壓電表每安培以6度計算,但電表容量超出10安培者,以60度計算。
(3)單相高壓電表3,300伏特者每安培以60度計算,6,600伏特者每安培以120度計算。
(4)三相高壓電表3,300伏特者每安培以100度計算,5,700伏特者每安培以180度計算,11,400伏特者每安培以360度計算。
2.用戶因實施隔月抄表、收費,其計費之分段度數加倍計算。


(二)時間電價用戶:
1.每月電費為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之總和。
2.基本電費按戶及按契約容量計算,流動電費依尖峰時間、週六半尖峰時間與離峰時間實用電度分別計算。但用戶僅在週六半尖峰時間或離峰時間用電而
申請週六半尖峰契約容量或離峰契約容量者,基本電費按戶及按週六半尖峰契約容量與離峰契約容量計算,流動電費按週六半尖峰時間與離峰時間實用
電度計算。


按契約容量計收之基本電費照下式計算:
夏 月
基本電費=夏月經常契約電價×經常契約容量+夏月
              週六半尖峰或離峰契約電價 × 〔(週六半
              尖峰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經常
              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 0.5〕;惟
              後項計得之值為負時,則按0計算。
非 夏 月
基本電費=非夏月經常契約電價×經常契約容量+
              非夏月契約電價×非夏月契約容量+非
              夏月週六半尖峰或離峰契約電價×〔(週
              六半尖峰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
             (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
              0.5〕;惟最後一項計得之值為負時,則
              按0計算。
3.按戶計收之基本電費,不列計功率因數調整費。
4.用戶當月份未用電者(抄見度數與最高需量均為0),基本電費按核定電價50%計算。
5.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出契約容量時,其超出部分按下式計算:
(1)夏月尖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尖峰時間用電最高需量-經常契約容量。
(2)非夏月尖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尖峰時間用電最高需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
(3)週六半尖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週六半尖峰時間用電最高需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週六半尖峰契約容量)。
(4)離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離峰時間用電最高需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週六半尖峰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
(5)各時間之超約用電,其超出部分不重複計算,即週六半尖峰時間超出瓩數應扣除尖峰時間超出瓩數,離峰時間超出瓩數應扣除尖峰時間或週六半尖峰時間超出瓩數之較大者。
6.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出其契約容量時,超出部分依適用電價按下列標準計收基本電費,不給予功率因數扣減及基本電費折扣。
(1)在契約容量10%以下部分按2倍計收基本電費。
(2)超過契約容量10%部分按3倍計收基本電費。
(三)公用路燈用電按附表二電價計收。
(四)各級公私立學校、庇護工場、立案社會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及身心障礙者家庭有關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用電,其電費之計收依電業法第65條、第65條之1及相關收費辦法規定辦理。

(五)用戶遲延繳付電費,依本公司營業規則第五十七條規定
加計遲延繳付費用,併於下次電費中收取。
(六)如依本公司營業規則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各款停止供電
或限制用電時,按同規則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扣減電費。


六、功率因數:
以三相供應之用戶,按表燈非時間電價計費且用電設備容量20千伏安以上,或按表燈時間電價計費且契約容量20瓩以上者,每月用電之平均功率因數不及80%時,每低1%,該月份電費應增加0.3%;超過80%時,每超過1%,
該月份電費應減少0.15%。


七、其 他:
(一)本章電價依營業稅法相關規定均內含5%營業稅。依法
免計營業稅用戶每月應繳總金額為電費總金額除以1.05。
(二)營業用電場所附設之動力以電力供應者,得暫維持原供電方式,將來如有用電變動時,應同時申請改為表燈或電力用電。
(三)高壓供電以高壓電表計度者,其每月用電度數照下式計算:
0.98×(高壓電表抄見度數-變壓器鐵損);
變壓器鐵損=變壓器容量×720×0.01,但最多以抄見度數之10%為限。

(四)高壓供電以低壓電表計度者,其每月用電度數照下式計算:
低壓電表抄見度數+(變壓器容量-契約容量)×720×0.01


(五)選按「時間電價」計費者,1年內不得申請改按「非時間電價」計費。
(六)僅訂週六半尖峰契約容量之用戶於週六半尖峰及離峰以外時間之用電,或僅訂離峰契約容量之用戶於離峰以外時間之用電,應就該用電最高需量及用電量,分別按相關時段單價之4.8倍計收基本電費,及1.6倍計收流動電費。

使用時間長短是關鍵

很難想像一台冷氣機的耗電量竟然比吹風機還要低,但是卻沒有人在意吹風機耗電的事,主要原因是吹風機使用的時間非常短,當然用電的度數就很低了。然而冷氣機的耗電量雖然只有吹風機的一半,但是每天使用時數是吹風機的20倍,當然用電量就非常驚人了。

以一個魚缸,因為養了熱帶魚,所以冬天時須要用300W之電熱器以24小時加熱。一個月30天下來用電度數=(300*24/1000)*30 = 216度,竟然比一台冷氣機的度數還要多。為了節能減碳,應該換一個魚種,就不再使用加熱器了。所以說耗電量高的電器要注意,使用時間長的電器更要留意。

電視機也是大家會長時間使用的電器之一,若每天使用6個小時,一個月使用度數:

=(105*6/1000)*30 = 19度

算起來應該還是個可接受的數字,約佔冬季平均使用電量6%。

▼液晶電視消耗電功率105W
電視機耗電量

常用電器耗電估計表

電器名稱

消費電力(W)

一個月使用時間估計(時)

一個月耗電量(度)

備註

電冰箱

130

12時×30日=360

46.8

320公升

電鍋

800

30分×30日=15

12

10人份

開飲機

800

2時×30日=60

48

 

微波爐

1200

5時

6

 

抽油煙機

350

20分×30日=10

3.5

 

果汁機

210

1時

0.21

 

果榨汁機

410

1時

0.21

 750ml

烘碗機

200

1時×30日=30

6

 

電磁爐

1200

c時

2.4

 
多功能火鍋
1350 2時 2.7  
烤麵包機
900 5分x30日=2.5 2.25  
電咖啡壺
590 3時 1.77  

電烤箱

800

2時

1.6

 

洗衣機

420

30分×30日=15

6.3

8公斤

乾衣機

1200

20分×30日=10

12

 

電熨斗

800

3時

2.4

 

冷氣機

900

5時×30日=150

135

1噸

吹風機

800

10分×30日=5

4

 

電暖爐

700

3時×30日=90

63

 

除濕機

285

3時×30日=90

25.65

16.6升/日

電扇

66

3時×30日=90

5.94

16吋

吸塵器
400 4時 1.6  

抽風機

30

4時×30時=120

3.6

 
燈泡(60W)
60 3時×30日=90 5.4  

日光燈(20W)

25

5時×30日=150

3.75

 

省電燈泡

17

5時×30日=150

2.55

 
神龕燈
5x2=10 24時×30日=720 7.2  

電視機

140

4時×30日=120

16.8

28吋彩色

音響

50

1時×30日=30

1.5

 

收音機

10

1時×30日=30

0.3

 
電腦:主機+顯示器
250+120=370 5時×30日=150 55.5 17吋螢幕
印表機
12 20分×30日=150 0.12 噴墨型

手機充電器

15

6時×10日=60

0.9

3天充電一次

註:

  1. 本表各電器產品之耗電量,會因廠牌、型號等有所不同。
  2. 本表每月使用時間為估計值。用戶欲估算自家用電,請依家中電器品實際耗電量及每月使用時間自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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